湖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因疫情原因许多原、被告无法到法院现场参加庭审活动,珠晖区人民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工作为主基调,将庭审现场频频搬到企业、社区、学校,深入群众当中,让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拉近群众与法之间的距离。
5月11日,珠晖区法院综合庭走进衡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巡回审理该公司两起广告合同纠纷案。庭审过程中,在双方诉求表达后,争议焦点已基本明朗,经主办法官向各方讲明情理、以案说法,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因调解较顺利,双方当事人在审理结束后继续交流后续合作事宜,该案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正所谓国徽在的地方,法律就在,法律在的地方,正义就在,在庭审当日,正义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方式在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当中实现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