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蚌埠市一名经营户未经备案就在某社交平台上“悄悄”开了张,被蚌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逮个正着。而执法部门推行的柔性执法方式,让她有了一次整改机会。对文化市场实施监管的同时,如何确保市场主体活力依旧?近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柔性、文明的执法方式,办理了一起“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得到了经营户的理解与支持。

“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这名经营户未经备案,就在某社交平台上开设店铺,售卖自己创作的国画作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李淮兵表示,经过严谨细致的勘验调查,执法人员与涉案当事人充分沟通,向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最终认定当事人只上传一幅作品且无销售记录,在执法部门调查后就立即关闭了该店铺,符合法律规定中“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对于其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以前若是发生这种情况,根据其违规情节,执法人员要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后,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在保留了原有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基础上,新增了两种不予处罚的情形,即“首违不罚”和“无过错不处罚”。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突出教育目的、增加执法温度,强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该原则,为进一步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发展,走出疫情后期复工复产中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途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于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推行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来达到规范经营单位行为的目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何祥说。

融媒体记者 何沛 通讯员 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