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涵涵
贵报5月16日刊发《以积极健康心态听取“蛙声一片”》的评论,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该文认为人们不妨试着接受和适应,学会枕着蛙声入眠。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那些投诉的居民的诉求。
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其中就包括“宁静权”得到尊重。对此,相关各方不妨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应对。如果池塘建在小区之前,居民在入住之前就要打探清楚,自己是否能够忍受蛙叫、鸟鸣等声音,或者考虑改变卧室的装修,加装隔音玻璃等,尽量隔绝噪音。
如果池塘建在小区建成之后,建设方就要考虑到池塘蛙叫、蚊虫滋生等问题对居民正常生活的滋扰,采取远离居民区、灵活抽水等措施。总之,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保护好生态环境与保障民众的“宁静权”,二者并不矛盾。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思路,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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