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忻州市岢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水峪贯乡芦子河村村民报警,称在芦子河村发现一只受伤野生幼狍急需救助。随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经查看,该幼狍前腿骨折,无法行走,精神状态较差。民警当场投喂解救,补充幼狍体力,并与县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其进行伤口消毒和固定包扎。目前,受伤野生幼狍已送至岢岚县国有林场喂养治疗,待其康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狍是鹿科狍属的一种小型野生动物,栖息在不同类型的落叶林和混交林以及森林草原上,是北方地区常见野生动物,喜食灌木的嫩枝、芽、树叶和各种青草,性情胆小,群居为主,已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非法猎捕,杀害,买卖,食用。大家一定要珍爱这些可爱的野生动物,自觉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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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