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2022年5月13日下午,南县人民法院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联系会”,会议由民事审判庭庭长艾可书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熊丽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梁钢、破产案件各承办法官及相关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共同参与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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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艾可书领学了《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南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传达了全市法院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座谈暨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梁钢传达了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管理人、选定评估机构及拍卖等相关规定。

艾可书指出我院破产案件需加快进度,提升审判质效,并要求:一是管理人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管理人的主观能动性;二是要依法办案,确保自身不出问题,做好做细每一项工作,在各个环节必须做到合法合规;三是因破产清算案件涉及人员多,协调的事项繁琐,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避免造成群体性事件。

熊丽红强调,要充分认识到破产审判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工作紧迫感;要规范破产案件的审理,无论是从开始的管理人选定到最后管理人报酬的确定,都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要加快破产案件的办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找出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难点”,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办理方式,采取相应措施加快办理进度,依法结案、科学结案。

相关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分别介绍了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推进计划。艾可书逐案对结案计划进行了分析,并压实责任,明确了个案结案时间节点。下一步,南县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既定目标,找准解决问题切入点,督促管理人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依法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来源: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