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我所经历的形形色色的案件——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季宗棠办案手记》

1996年12月初,上海普陀区发生了一起针对出租车的抢劫案,一名出租车司机在长征乡的一座棉花仓库附近被两个乘坐他出租车的男子抢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为此成立了专案组对这起案件进行侦办。

根据大半个月的侦查,警方了解到:案发的棉花仓库附近的民房有很多被当地居民租给了外地来沪人员,这些人大多没有正当职业,经常一早就成群结伙的外出,直到半夜三更才乘出租车返回,行迹十分可疑。于是就布置警力和联防队员在附近蹲守埋伏,伺机收网。

90年代上海街头的桑塔纳和夏利出租车

12月28日凌晨2时,负责在棉花仓库蹲守的侦查员和联防队员看到两辆夏利出租车驶到棉花仓库附近停下,车上下来六个年轻人,根据之前布控的结果这六个人中有一人是重点监控对象——绰号“刀疤”的齐某,此人混迹在老北站和新客站一带从事倒买倒卖火车票、长途汽车票以及盗窃和抢劫之类的勾当。在请示分局批准后,蹲守的侦查员和联防队员将他们六个人全部请进了局子。

一伙被抓获的持刀抢劫犯(与本案无关,但本文中抢劫团伙落网的情况和本图类似)

不过,一番核实下来,他们和那起出租车抢劫案没有关系。但是,他们当天出去也没干什么好事,根据“刀疤”交代,他们当天出去“敲巴子”,就是强行借钱。就是携带刀具结伙上街,瞄准了对象就上前围住开口要“借钱”,如果不给就亮出刀子威胁。

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时年只有16岁的王某交代,当天下午他们瞄准了一对推着助动车的男女青年,就上前问:“车子没油了?要加油吗?”男青年不知是计,回答:“是啊,你们有油吗?”他们随后就亮出刀子将这对青年男女分开并向他们要钱,男青年不从,因此大腿上被戳了两刀,鲜血直流。两人身上的钱财都被抢走,幸亏当时有一辆车驶近,司机似乎看到了什么,冲着他们直摁喇叭,迫使他们仓皇逃窜(好心的司机停下车接受伤的男青年去医院急救,保住了他的性命)。

王某说,他们几个原本素不相识,来上海前听人说“上海遍地是黄金”,只要弯腰就能捡到钞票,就能发财。但是年初到了上海才知道上海的柏油马路并不能长出钱来,打工也比想象中的苦,只好游荡在老北站和新客站当“扒手”,在随后的日子里逐渐被“刀疤”聚集到了一起,将他们安置在长征乡的棉花仓库旁边租来的民宅中,由“刀疤”指挥出去“敲巴子”,得到的钱财全部由“刀疤”来分配,在12月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一共作案六次,抢得现金和财物总共超过6000元。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正门

由于这六个人作案地点都在闸北区,且六人中有一人未满18岁,就是年纪最小的、只有16岁的王某,所以案子在12月30日由普陀分局转到了闸北分局,由闸北分局预审科未成年案件审理组负责接手,由预审科科长季宗棠主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个作案团伙中只要有一个人未成年,整个团伙都要作为少年犯案审理)。

90年代的季宗棠

闸北分局接手这个案子后,根据六个人的身份证或者叙述的老家所在地向他们各自管辖地的派出所核实身份。1997年1月3日,回复陆续到来,六个人中包括“刀疤”齐某在内的五个人的身份都已经核实无误,只有16岁的王某出了问题,他自述的原籍——黑龙江省公安厅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的回函说:王某正在自家好好待着,根本没有来上海。当地派出所民警已经上门查验了本尊的身份、确认无误。

闸北分局接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的回函后,季宗棠一愣,王某在家当“乖孩子”,那自己手里的这个“王某”是谁?他为什么要冒用王某的身份?

在分析会上,预审员们达成了共识:假“王某”既然可以说得出真·王某的姓名和家庭住址,说明真假王某必定相互熟识,应该把这作为清查假名隐情的突破口。于是,闸北分局再度向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发函,函件里附上了假“王某”的照片,要求真正的王某来辨认假“王某”。

几天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特地将长途电话打到闸北分局,告诉闸北分局的同行们一个劲爆的消息:这个假“王某”的真实姓名是李某,现年16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怀疑他和4月11日发生在某县的一起凶杀案有关。

4月11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某分局接到报案:某县44岁的小学女教师周某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家中,头部遭到锐器劈砍,天灵盖被击碎,现场惨不忍睹。经法医解剖,周某的死亡时间在48小时左右,也就是在4月9日遇害。而就是在4月9日那天,和周某相依为命的16岁儿子李某失踪,不知去向。

根据群众访问:周某的丈夫在七年前因病去世后,周某就独自带着儿子李某生活。周某为人随和,工作认真,多次被所在学校评为优秀教师,不管是领导同事、学生家长还是亲朋邻居都是有口皆碑,所有人都想不通谁会对这样一个女人下毒手。当地警方经过排查,将唯一的嫌疑对象锁定在失踪的李某身上。如今李某在上海被抓获,齐齐哈尔警方十分兴奋,表示希望上海的同行们务必把人看好了,齐齐哈尔方面马上会派人赶来上海,协助对李某进行突审。

在得知李某是齐齐哈尔4.11重大杀人案的重大嫌疑对象后,闸北分局预审科顿时感到案情重大,必须尽快审讯查明真相。

根据之前的审讯笔录,季宗棠发现了一个情况:李某是六个团伙成员中交代问题最为干脆爽快的,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对持刀抢劫的罪名似乎完全没有概念,还一个劲地催促预审员快点审完结案好让他进少管所。季宗棠认为这恰恰是李某在竭力掩盖他的真实身份以及涉及他身上的其他隐案的表现,但是要证明这一点,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齐齐哈尔警方的人员到达上海后,两地的侦查员们在闸北分局对李某的性格、成长历程和社会经历进行了细致分析,根据齐齐哈尔来的同志介绍:周某在守寡后一心要将儿子李某培养成才,供李某读到了高中,然而李某并不喜欢读书,觉得读书太苦,反而羡慕同村邻居的同龄孩子已经不用读书而是去南方打工挣钱,因此他高中只读了一年就辍了学,在社会上游荡,交了一批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混日子。而周某对儿子的自暴自弃倍感失望,母子关系急转直下,经常发生争吵和口角。在基本摸清了李某的底系后制订了周密的预审方案。

在做完一切准备后,1997年1月21日,李某从拘留所被带了出来,在闸北分局的审讯室内,由闸北分局和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的两名预审员主审,季宗棠作为闸北分局的预审科长在旁边压阵。

审讯还是以李某在1996年12月的那几起抢劫案入手,对此李某依然承认得很干脆,待他全部交代完毕后,预审员告诉他:你还有别的问题没有交代。

李某此时脑子还没转过来,以为是警察嫌自己交代得还不够具体,还挖空心思、装模作样地搜肠刮肚试图对之前的交代作补充。但这时预审员突然问了句:“王某是谁?”

李某愣了一下,脸上闪过一丝慌张的神色:“我就是王某啊。”

“胡扯!”齐齐哈尔来的预审员把桌子一拍,“真的王某在齐齐哈尔的家中好端端的,到现在你还好意思冒用他的名字?你年龄未满18岁,本来就具备从轻处理的条件,如果你能进一步坦白余罪,还可以额外从轻。”

“叔叔,我错了,我不是王某,我是李某。”在“从轻处理”的“诱惑下”,李某终于承认自己冒充了王某身份的这一事实,警方初战告捷。

接下来,预审员化身“祥林嫂”,喋喋不休地叙述李某的母亲周某是如何不容易地含辛茹苦将李某拉扯大,说到最后居然把原本很淡定的李某给惹毛了,脱口而出:“我没杀我娘,再坏的儿子也不会杀自己的娘!

这不是不打自招么?!

“李某,你怎么知道你娘死了?!你娘出事前你就离家了,出事后你一直没有回过家,你怎么知道你娘已经死了?!”

“我——我——我听王某告诉我的。”

“还胡说!王某告诉我们在你走后你们根本就没有再联系过。”

“我——我没有——”

“说实话!”

被逼入墙角的李某终于承认母亲是他杀害的,他说他是因为不想让母亲管他,想离家出走,周某死死拉住他不让他走,他就用水果刀捅了周某两刀。他不是故意的,是过失杀人。

这次审讯结束后,季宗棠凭经验就觉得李某还没完全说实话,根据齐齐哈尔警方的现场勘查结果,周某的伤集中在头部,一把水果刀捅两刀就算用吃奶的力气捅破了天也不可能把坚硬的天灵盖击碎。而真正的凶器经过查验确定是一把周某家里劈柴用的斧头,斧头表面沾着周某的鲜血和脑组织——

所以,季宗棠可以确定李某根本不是过失杀人,而是蓄意谋杀。如果是过失杀人的话,李某出于摆脱周某拉扯的目的只需要虚砍一斧头就行,因为只要这一斧头的吓唬,周某凭本能就会松开手,但是现场勘查却表明李某至少砍了三斧头,而且每一斧头都往周某的脑袋上“招呼”,作为一个16岁的少年,还是经常用斧头劈柴的农村少年,李某应该很清楚斧头劈砍在人的脑袋上会是什么后果,但是他依然这么做了。

并且齐齐哈尔警方的尸检报告还证实,周某尸体的衣兜裤兜都有被翻过的迹象,说明李某在作案后并没有马上逃走,而是还翻了周某的口袋,意图应该是拿取钱财作为逃跑的路费。所以,这根本不是过失杀人,而是如假包换的故意杀人。

今日的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再审!

又经过两轮审讯,李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全面崩溃,彻底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实:

1996年4月9日,李某趁着周某上班不在家,偷偷在家里请狐朋狗友喝白酒,结果被他表哥发现,表哥对李某进行了斥责,李某出于逆反心理反唇相讥,表哥大怒,指责李某:“你再不学好下去你妈就不要你了!”李某信以为真,怀恨在心。

当晚20时左右周某下班回家,看到已经躺在被窝里的李某一副脸色通红、一身酒气的样子,不免开口责备,指责李某不争气。李某愤然说:“你不要我,我就走。”说着就翻开被子跳下炕去,穿上衣服就往门外冲。

周某赶紧抓住儿子的手,横竖不让他走,李某随手拿起炕边放着的砍柴用的斧头朝母亲头上狠命砍了三斧子,将周某的天灵盖击碎,周某顿时倒在血泊中。随后,李某从母亲尸体上搜出100元钱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锁上门,连夜逃往某县县城。从县城坐长途汽车到了齐齐哈尔,再从齐齐哈尔站混上了开往上海的旅客列车。一路上帮助列车员打扫车厢的法子躲过了查票混到了上海。

“你逃走的时候为什么要锁门?”当李某交代完后,季宗棠补问了一个问题。

“我觉得我闯祸了。为了不让人知道,我逃走时就锁上房门,好让外人觉得家里没人。”

“你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为何还要锁门,不让人抢救?”

“我恨我妈。我不管她的死活,不让人知道她被砍了,反正我还不到17,抓到了我也死不了。”

“你怎么想到用斧子的?”

“看小说,看电视,里面好多是用斧子砍的——”

本案在李某令人发指的“实话实说”中真相大白。当李某被齐齐哈尔警方带走时,作为胜利者的季宗棠内心并不能平静——

季宗棠

反正我还不到17,抓到了我也死不了。

这句话虽然嚣张,但却是实情,李某在犯罪时还未满17岁,是未成年人,还真“死不了”。

最终,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齐齐哈尔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