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今年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该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征集举报线索。
举报范围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违法犯罪线索,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问题线索。
2.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线索。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线索,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线索。
5.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线索。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线索。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的线索。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问题线索。
9.其他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举报方式
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可拨打110或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全国专项办:
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2.市专项办:
邮寄地址:上海邮政A03067
电子邮箱: shshb2018@126.com
3.区专项办:
邮寄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1号楼1606室
电子邮箱: jszfw@jinshan.gov.cn
快看看这些常见的养老骗局,
您或家人有没有中招?
1
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
2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老年婚恋”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进行诈骗。
3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或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
4
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
5
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
6
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
7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8
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
9
打着投资“养老项目”“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使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
10
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11
以向老年人提供生活便利、精神慰藉以及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升职、诉讼等名义进行诈骗。
来源 | 平安金山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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