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获悉,我市已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吴忠调查队数据显示,2021年吴忠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6626元,比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2000元上涨4626元,为进一步提升市区住房保障水平,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确保市区居民能够享受到惠民政策。按照《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吴政发〔2015〕53号相关规定,审核科积极作为,主动适法,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1600元/月调整为1800元/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公租房)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3400元/月调整为4000元/月。

新的标准调整后,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会),乡(镇)、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严把初审关,并把新标准加以宣传,让群众家喻户晓。审核科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新的标准,对新录入保障家庭收入严把审核关,同时对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待定轮候户、轮候户廉租转公租也执行新的标准,确保不落一人。

▍本文来源于:IN吴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