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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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机构是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纽带,是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成果转化的关键节点。高校作为我国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是国家及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科研平台及研究设备等方面有独特优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建设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对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至今,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已经成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重要构成 。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有助于推进学校科技研究、人才培养,有利于社会服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更加聚焦支撑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对于国家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具有深远意义,并促进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科技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通过对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相关研究成果的分析发现,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机构内涵、功能、构建模式、发展对策等方面,极少涉及支撑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科学高效运行的运行模式和机制方面的深层次研究 。在实践层面,通过对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案例的分析发现,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模式探索的案例相对较少,尚不具有科学指导性。基于以上认知,文章以华南理工大学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为研究案例,探索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模式与机制。
一、华南理工大学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现状
2021 年 10 月,华南理工大学成为首批入选高校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的 20 所高校之一。华南理工大学通过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和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培养一支高水平的技术转移人才;通过联合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成果价值评估公司、技术交易平台、投融资机构等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构建立体联合、开放创新的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体系;通过校企联合实验室、校地创新平台搭建科学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网络,加速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动力,从而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新格局形成,支撑学校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的创新策源地、人才输送地、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地。从建设到初步运行,华南理工大学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运行现状和创新机制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
(1)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制度。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横向科研管理办法,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修订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十余个制度文件,完善科研资金的使用规范,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积极性;增设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考核突出科研、社会服务、业绩等指标,深化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将开展技术转移所获收益的大部分奖励给发明人,提升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同时,将专利转化纳入“双一流”建设考核要求,提升学院等二级单位开展技术转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2)构建多元化技术转移转化模式。深入产业一线,联合上下游企业,推动产学研联盟、产学研合作基地、校企联合研究机构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学校在工科相关领域雄厚的科研优势,结合区域产业布局,重点瞄准新一代尖端技术领域,大力推进产学研用联合,鼓励和引导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紧密合作,推进与产业行业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联盟,与重点企业联合攻关行业关键技术难题。
(3)形成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营合作模式。推进区域优质第三方的科技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与知识产权高端运营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专利挂牌交易、专利交易托管、专利在线交易、校企精准对接等运营新模式,先后在校内外组织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专题专利对接会,成功促成学校高分子材料加工、光电材料等领域近千件专利和计算机软件版权通过技术转让、许可或技术入股等方式实施转化,合同总经费超过 4.08 亿元。
(4)建设完善科技金融投资体系。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联合学校法务、人事、资产等有关部门针对专利作价入股创办企业事项,探索了全流程的服务机制,2017 年以来,学校共有 130 件专利和软件著作版权,作价出资超过 2.4 亿元。同时,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试点,先后联合各大银行和投资机构,为学校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创办的企业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和融资辅导,为技术作价入股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融合,加速创新企业成长壮大。
(5)运营省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学校运营了广东省第二技术合同登记点,负责广州市天河区 20 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近年来每年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量均超过 2000 项,合同登记金额均超过 10 亿元。该技术合同登记点是全省唯一一个设立在高校内部,由高校运营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学校每年组织多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会和政策宣贯会,辅导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合同认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等政策,为广东省技术市场体系建设贡献重要力量。
二、华南理工大学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存在的问题
(1)缺乏科学高效的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华南理工大学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目前运行情况良好,但对于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是否科学高效,具体需要从哪些方面改进,需要根据实际运行效果进行科学合理评估与决策。构建一套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来测量和指导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是重要的手段 。
(2)运行模式的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华南理工大学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目前在科技成果培育、科技成果转化、运营平台建设方面,以学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营为主,科研成果披露及与市场对接的效率有待提高,且整个运行模式各个环节中的市场化程度不高,转移转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3)对技术转移内部风险防控方面的关注度不高。技术转移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管理风险、环境风险,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尤其应该关注管理风险。华南理工大学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目前对技术转移内部风险防控方面的关注程度还不高,可能会出现各种计划外的情况,需建立科学的技术转移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强化应对机制和策略,预防风险。
三、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模式探索
结合华南理工大学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文章从运行机制层面出发,探索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模式,主要从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形成市场化运行机制、建立内部风险防控制度三个方面进行探索。
3.1 构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体系
(1)探索建立科学的学校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办法。遵循引导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力求指标清晰、操作简单、计算方法科学简便。依据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职能,指标体系可设置服务绩效、服务能力、规范管理和社会信誉 4 个一级指标。4 个一级指标所占的权重可设置为服务绩效 40%、服务能力 30%、规范管理20%、社会信誉 10%。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的数量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的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调整。服务绩效主要考核机构促成技术交易的情况及机构自身运营情况,包含 4 个二级指标,分别是上年度全年经费情况(含营业性收入和工作经费)、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服务企业数,均为定量评价指标。服务能力主要考核机构促进技术转移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以每百人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数等指标来衡量,包含百人技术转移项目数和百人服务企业数 2 个二级指标,均为定量评价指标。规范管理主要考核机构的内部管理状况及区域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包括内部管理制度等 5 个二级指标,均为定性评价指标。社会信誉主要指技术转移机构的诚信问题,是影响整个技术转移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包括 2 个二级指标,均为定性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如表 1 所示。在实施阶段,可由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学校技术转移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2)探索建立有效的技术转移从业人员激励评价机制。技术转移从业人员激励评价指标体系应设置服务绩效、服务能力、从业道德规范三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所占的权重为服务绩效 40%、服务能力 30%、从业道德规范 30%。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的数量根据技术转移从业人员的整体发展情况做调整。服务绩效主要考核人员促成技术交易的情况,包含 4 个二级指标,分别是上年度全年经费情况(含营业性收入和工作经费)、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项数、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金额、服务企业数,均为定量评价指标。服务能力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促进技术转移和服务企业的能力,以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数等指标来衡量,包含技术转移项目数和服务企业数 2 个二级指标,均为定量评价指标。道德规范主要指技术转移从业人员的诚信问题,是影响整个技术转移机构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包括 2 个二级指标,均为定性评价指标。
3.2 形成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围绕科技成果培育转化、运营平台建设,与学校技术转移服务链各方资源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形成链条完整、资源聚集、机制灵活的高校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模式 。
(1)形成技术转移全链条运行机制。通过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技术转移机构的职能划分,完善技术转移模式,评估定价机制和审批服务流程,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专利作价入股等技术转移事项“全链条服务”和“一站式审批”。通过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校企共建研发平台建设,产学研创新联盟组建,地方工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打通“科技特派员 + 创新联盟 + 产业技术研究院”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形成技术转移机构的长效运作机制。
(2)形成技术转移市场资源集聚机制。整合高校与知识产权高端运营服务机构,打造集科技成果管理、成果展示推广、成果交易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成果大数据五大核心功能为一体的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研判、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评价、市场调研分析、法律协议谈判等服务,为科技成果高效益转化提供强大支撑,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形成辐射作用和示范带动效应。
(3)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参照国家标准《技术转移服务规范》(GB/T 34670—2017)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结合高校自身发展现状,探索形成学校技术转移机构管理规范,健全科技成果和技术转移文件管理、组织管理、资源管理制度,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评价、技术投融资、信息网络平台等服务施行流程化管理,加强对技术成果获取、运用、保护、检查和改进等关键环节的把控,实现技术转移过程全流程管理。
3.3 建立高校技术转移内部风险防控制度
(1) 建立高校技术转移内部风险防控制度,规范科研人员从事创新创业的法律风险意识,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安全可控,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高校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全流程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风险管理。①健全成果管理、组织管理、资源管理,以及技术成果获取、运用、保护、检查和改进等制度。②在充分感知风险的基础上进行定级评估,提升各方主体的风险意识及决策者对转化风险的综合研判和治理能力。③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积极主动做好科技成果风险的各项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成果转化风险的危害性。
(2)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程序。技术转移风险识别程序如图 1 所示。一是收集和分析原始材料,收集与此项技术转移活动有关的项目资料,为风险识别提供依据。二是召开专家风险分析会,了解技术转移活动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形成这些风险的因素。三是进行风险识别技术分析,根据各风险因素对总风险的贡献大小确定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的风险测度及防范奠定基础。四是根据风险识别的结果,确定风险源、风险种类和影响因素,描述风险症状 , 对风险事件的各种外在表现和前兆进行分析。
(3)重点强化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持续完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从政策上保证科技成果转化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做好前期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保证科技成果的有效性,对科技成果的来源、内容、知识产权,以及证明材料、法律状态及风险、资产价值评估、前期转化状态、未来市场前景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成果完成人的真实性,是否与受让方、投资方存在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进行受让企业合法性审查,对企业信用信息、经营信息、公开披露信息、真实需求,以及是否有行业限制等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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