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9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 文/图)5月19日下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两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两张清单”的发布是进一步深化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也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和文明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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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两张清单中,都明确列出了“处罚事项”“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的情形和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覆盖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执法事项,涉及交通运输、市政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市场、水务、住建等17个行政执法领域,共441项。其中,免罚清单涉及17个执法领域、368项,轻罚清单涉及10个执法领域、73项。

其中,“免罚清单”中的不予处罚是指综合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开展行政检查过程中,经调查认定市场主体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告诫引导或责令整改,市场主体及时主动纠正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综合执法部门不再予以处罚。

“轻罚清单”中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和法定幅度内适用较轻的种类或者选择法定幅度中较低的部分予以处罚,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为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行政处罚的法定最低限度以下予以处罚。

“两张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张清单实施后,还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施行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清单”的内容。“两张清单”施行以前发现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尚未作出处理决定且符合两张清单明确的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适用“两张清单”。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两张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施行,其中涉及的“免罚”情形并不等于免责,涉事主体必须要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再次违法的还会纳入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