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73号建议的答复
闽林函〔2022〕110号
黄其明代表:
《关于开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危害农林作物赔偿的建议》(第1373号)由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福建银保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及补偿制度落实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危害防控及致害补偿、保险等工作。目前我省已出台4份有关政策性综合保险文件,建立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林权所有者补偿制度。一是建立保险制度。省林业局会同省财政厅、福建银保监局将野生动物致害林木损失纳入森林综合保险理赔范围;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会同人保福建省分公司将野猪危害纳入水稻种植、水稻制种保险理赔范围,会同福建银保监局将野猪危害纳入玉米、油菜、花生种植保险理赔范围。2021年,省财政结算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13亿元,承保面积1.13亿亩;下达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9111万元,承保面积868万亩。2021年,全省共受理野生动物致害理赔559笔,总赔付金额285万。二是建立补偿机制。对禁止实施猎捕活动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按林地面积,省级财政在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基础上,额外给予林权所有者3元/亩的综合补偿补助,每年补偿补助1020万元。
二、关于建瓯市猕猴致害保险试点工作情况
闽北山区是我省猕猴主要分布区,受人为活动影响,猕猴栖息地多破碎化,与农作物耕作区、经济林交叉相嵌,猕猴危害农作物问题客观存在。2018年,我局批复同意建瓯市林业局在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乡镇开展猕猴危害农作物预防控制和保险理赔试点工作,并安排了试点工作经费。建瓯市林业局制定了《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猕猴危害赔偿保险业务试点方案》,由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人保财险建瓯支公司联合开展猕猴危害赔偿保险业务试点工作,承保面积3.1万亩(其中:毛竹林2.1万亩、锥栗林0.98万亩),保费92994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6323.6万元。试点期间,已理赔猕猴损害锥栗果、毛竹笋金额41530元。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建瓯市林业局会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做好猕猴危害赔偿保险业务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福建银保监局将继续支持引导保险公司加强调研,积累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数据,通过现有产品扩大责任、增加附加险等方式,提升农险产品对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的保障力度,拓宽农业、林业和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覆盖面,提高群众投保积极性,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5月7日
文件来源:福建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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