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对获得省“红领巾奖章”四星章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典型命名宣传。

据介绍,肥东县东城实验小学少先队大队六(1)中队徐钰琴等966人获评“红领巾奖章”个人四星章,肥西县肥光小学少先队大队等100个少先队大队获评“红领巾奖章”集体四星章(大队),肥东县古河路小学少先队大队六(8)中队等194个中队获评 “红领巾奖章”集体四星章(中队)。

“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日常开展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的重要载体。其中,星级章由全国、省、市、县、校级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每年评选一次。据介绍,一星章面向中队组织,由学校少工委颁发。二星章至五星章分别由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少工委每年颁发一次。此次获评的先进典型展现了我省新时代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的精神风貌,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记者 殷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