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摩洛哥政府批准了一项关于修订《公务人员条例》的法律草案,允许在政府工作的男性雇员在其配偶生育后享受陪产假。
据摩洛哥政府发言人、议会公关部长穆斯塔法·拜塔斯称,这是摩洛哥首次颁布和实施此类法律,该项法律是为了执行今年4月政府与摩洛哥工会达成的协议,协议包括政府承诺给予男性职工15天的陪产假。
在当日政府会议之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拜塔斯表示,该项法律草案旨在修改和更新关于《公务人员条例》的第38和46条,并增加新的内容,即男性雇员在配偶生育后得到15天陪产假的允许。
政府发言人表示,女性也将会从此次修正案中获益。女性雇员在哺乳期间,每日可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该项政策的实施从婴儿出生后开始到第24个月截止。根据此前摩洛哥的劳动法,女性公务员生育可享受14周的假期,但男性不享受陪产假。
政府发言人认为,修正案的批准“是在加强男性和女性员工的权利,使他们能够根据分担责任的原则来协调他们的职业和私人生活”。
陪产假只面向在政府工作的人员,不涉及私营部门的工人,劳动法对于这部分人群只涉及产假而没有陪产假。
来源:《中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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