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阿左旗纪委监委消息,5月19日,旗纪委监委组织阿左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员和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旁听王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全过程。
上述报道显示,阿拉善左旗原供销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已开庭审理。
王峰于2021年6月2日宣布被查。同年9月17日,阿左旗纪委监委官网发布关于对1起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披露了王峰收受贿赂、挪用公款等问题。
通报称,经查,2010年至2014年,王峰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挪用项目资金和补贴资金用于其他投资及公务支出。违规向个人出借项目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嫌挪用公款罪,假借各种名义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材料帮助企业、基层供销社、合作社违规套取国家项目资金;涉嫌受贿罪,先后向多名企业负责人索贿或变相索贿;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套取占有国家补助资金。2021年8月13日,阿左旗纪委给予王峰开除党籍处分,阿左旗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不起党和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和我一起拼搏了多年的供销联社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谈及自己的问题,王峰深刻忏悔道。
阿左旗纪委称,王峰案件的办理,是阿拉善左旗纪委监委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2021年以来,阿左旗纪委监委全面厘清供销社系统权力、责任、问题和廉政风险点等方面基本情况,聚焦关键岗位、重点领域、易发环节和突出问题,运用交叉互查、集中排查等方法深挖问题线索,督促旗供销合作社、财政局、等单位全面细致摸排1990年以来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21年全年,共摸排梳理问题线索32个,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4人,双重处分1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此外,阿左旗纪委监委日前还通报了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阿左旗巴彦浩特镇依和呼都格嘎查原书记、主任姚明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22年2月,姚明未经村民会议集体决策,给不符合条件人员划批公墓,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21日,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党委给予姚明党内警告处分。
2、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巴彦霍德嘎查书记、主任赵多仁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03年至2016年期间,赵多仁在多次嘎查征地、土地承包、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中,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擅自决定相关事宜,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21日,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党委给予赵多仁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今日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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