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福建,某公司施工班组进行网络光缆改造工程施工作业时,大强(化名)违规操作,致使铁线碰到上方高压线导电后,将下方站在半湿田中的同事电死。2022年5月22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大强,男,1995年出生于福建省尤溪县,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住福建省尤溪县,户籍地福建省尤溪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发当日,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施工班组成员,大强、陈某等四人一起在尤溪县某村附近,进行网络光缆改造工程施工作业。下午3点15分,大强在明知施工现场电线杆顶端有高压线路的情况下,为了将铁线固定在电线杆上,再架设网络线路,他不使用绝缘工具,而是选择以抛掷铁线的方式,进行操作,且其事先并没有将铁线圈绑好固定。

大强抛出的铁线圈碰到电信线路后反弹,铁线圈崩开,铁线触碰到上方高压线路后导电,致使站在半湿田中正手握铁线另一端,进行铁线放线作业的陈某触电死亡。经调查组认定,大强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案发后,大强自动到尤溪县公安局投案。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与陈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大强已取得谅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大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大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愿意接受处罚,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大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