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一个南京小伙站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被告席上,他眼眶通红神经紧绷,似乎有天大的冤屈要诉说。

“徐老太不是我撞倒在地的,我只是去扶了她!”这个小伙子激动地说道。

坐在审理席上的法官闻言露出了不屑的表情:“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

这句话一出,顿时舆论哗然,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以一己之力,将“扶不扶老人”变成了一场难以抉择的天人交战。

这个案子是让国人道德观刷新的彭宇案,此后,“扶老人”不再是义务,而是道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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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过去了,彭宇案在老百姓心中的印象仍然没有完全磨灭。

当年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这个案子又是如何判决的呢?

扶老人引发的“血案”

扶老人引发的“血案”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家住南京的徐老太悠悠闲闲地从侄女家离开,她要去83路公交车站乘坐公交车。

提着保温瓶和手袋的徐老太走得很慢,她不赶时间,所以也没太注意自己的脚下。

到达公交站台之后,徐老太像往常一样安安静静地站在公交站台附近等待。

没过多久,一辆83路公交车晃晃悠悠地从远方驶来,徐老太看车子来了,不自觉往前面走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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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靠边停稳,等待公交车的人排着队准备上车。

在徐老太的旁边,有一个叫做陈二春的老头,他是之后发生的彭宇案的唯一目击证人。

陈二春在等车的时候有些走神,等他被一声痛苦的呻吟拉回现实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四脚朝天躺在地上的徐老太。

此时,案件的另一个主人公彭宇刚好从83路公交车上下来。

热心的陈二春立即迎了上去,跟彭宇一起把徐老太扶了起来。

这件事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陈二春甚至来不及反应一切就已经成为了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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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把徐老太扶到路边之后,徐老太示意陈二春打电话给自己在市公安八处工作的儿子潘辉,通知他过来接自己去医院。

潘辉接到电话担心极了,他立马赶到现场,并且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他还提出要马上送徐老太去医院检查,彭宇二话没说,也跟着他们去了医院。

彭宇到达医院后表示自己还有事,他为徐老太垫付了两百元医药费,然后便匆匆离开。

在大部分人眼里,这是一个小年轻看见老年人摔倒,热心伸出援手的故事。

但谁也没想到,不久之后,这件事会演变成一场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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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太的伤情出人意料的严重,她的胫骨骨折,即使有医保卡,也要花费两万多元才能置换人造胫骨。

潘辉立即联系到了彭宇,要求他承担徐老太因摔倒而产生的住院费。

但彭宇不同意,他声称自己根本就没有撞到徐老太,这件事在双方口中各有说法。

徐老太说,当83路公交车车门打开,她准备上车的时候,彭宇突然从车上下来。

来不及避让的徐老太被彭宇撞到胯部以至于倒地不起,紧接着彭宇才上前将她扶起来。

“他还问我有没有医保卡,我说有,他说你要我给五(成)我给五,你要我给九(成)我给九。他那个时候态度挺好的,我当时疼得钻心就没理。”徐老太言之凿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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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事情在彭宇口中却变了一个说法。

他说自己确实是第一个走下83路公交车的乘客,但他走下车的时候,已经看到徐老太摔倒在地。

他秉持着“好心有好报”的心理,上前搀扶了徐老太,这只是在做好事,并不代表他就是撞人的人。

双方的说法看似都很合理,就连唯一的目击证人陈二春也不能确定彭宇到底有没有撞到徐老太。

陈二春说,他在等车的时候并没有怎么注意83路公交车前的动静。

不过他很确定地记得,彭宇离徐老太摔倒的地方有好几步路的距离,彭宇是向前走了几步才扶到徐老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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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感觉很感动,心想现在的小青年真不错。其他下车的人转身就走了,没人过问。”陈二春回忆道。

因为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愿意退一步,2007年1月4日,徐老太把彭宇告上了法庭。

对簿公堂

对簿公堂

实际上,在事件刚刚发生不久后,徐老太一家和彭宇就因为无法达成调解而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同样,因为打电话给潘辉而留下了联系方式的陈二春也到了派出所作证。

但让人意外的是,这份本应成为呈堂证供的笔录,在开庭的时候却离奇失踪了。

派出所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正在装修”,所以很多笔录暂时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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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6日,彭宇案的第一次庭审正式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拉开帷幕。

徐老太和彭宇分别站在原告席和被告席上,讲述着自己认为的事情真相。

不过,由于笔录丢失,再加上没有其他实质性证据支撑两人的说法,这次开庭并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2007年6月13日,针对这件案子,法庭进行了第二次审理。

在庭审中,法院宣布彭宇和徐老太在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做的那份笔录正式遗失。

这次,彭宇承认自己在下车的时候撞到了人,不过他却说自己撞到的并不是徐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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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太一家人依旧据理力争,徐老太更是将当时的情形描绘得活灵活现。

彭宇大声反驳着徐老太的言论,可以预见,这次庭审双方还是没有得出定论。

2007年7月6日,双方又一次站到了法院的原被告席上,在第三次庭审中,神秘消失的派出所笔录记录竟然被拿到法庭上了。

不过,这份笔录是以照片的形式被呈递到法庭上的时候。

拍摄笔录照片的手机正是徐老太儿子潘辉的手机,这份笔录的真实性一下子变得有些令人玩味起来。

笔录中清清楚楚地记载着,彭宇在做笔录的时候亲口承认自己曾经撞到徐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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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彭宇却对笔录提出了怀疑,一份被拍摄下来的笔录,真的能够作为呈堂证供吗?

何况,笔录的照片还是在法院断定笔录真的丢失之后才拍摄的。

彭宇说,当徐老太知道自己病情严重,需要两万多元才能治愈的时候,一拍大腿说了句:“小伙子就是你撞的。”

“他根本就是在撒谎,我妈的腿都伤成这样了,还怎么拍腿啊。”潘辉说道。

潘辉说,当时家里好几个亲戚都在场,每个人都能够作证。

可徐老太家里人的证词,又有几分可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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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表示,他和陈二春去搀扶徐老太的时候,徐老太曾经说过“不会连累你们”这句话。

这一点在之后的证人传唤环节中得到了陈二春的证实。

另外,陈二春再一次强调,他在这件事中,仅仅扮演了一个搀扶徐老太的角色。

至于徐老太被谁撞倒,撞倒的过程是怎样的,他都一概不知。

三次庭审,核心问题依旧没有定论,不过,当时的大众舆论普遍认为彭宇是被冤枉的。

无论是证人的证供,还是莫名消失又出现的笔录,都是对徐老太一方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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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里虽然写着彭宇承认自己撞到徐老太,可因为笔录来源不明,这反而加重了大众对徐老太一家造假的印象。

无数人翘首以盼,等待着这个案件能有一个让“好心人”不至于心寒的结局。

然而就在这时,法官说出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石破天惊,让舆论哗然。

一场迟来十年的真相

一场迟来十年的真相

2007年9月3日,在经过三次庭审之后,法院终于对这个引起轩然大波的案子进行了判决。

法官既没有同意原告徐老太一方提出的13.6万经济赔偿,也不认为彭宇完全无罪。

最后,法院判决彭宇赔付徐老太总共4.5万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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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判决,无论是徐老太一家还是彭宇,都公开表示自己并不满意。

拿到判决书之后,彭宇表示自己会整理好上诉材料,提起上诉,直到等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今日有老我不敬,他日我老不敬我。不想因为我的案子,以后人们见到老人跌倒都不愿意去扶了。”彭宇说话的时候态度很坚决。

彭宇说的确实没错,因为这个案子,整个社会都迎来了一场严重的信任危机。

本来搀扶老人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老人摔倒在地不去搀扶。

可这件事发生之后人们才知道,简单的一个搀扶动作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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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8日,在法院的组织下,徐老太一家和彭宇坐到了调解桌上。

自从双方对簿公堂后,他们还是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地在同一个场合交流。

法院秉持着以和为贵的理念,轮流对两家人做工作,最后,双方都同意撤销上诉,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根据双方意愿,法院并没有公布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金额。

这件事到这个地步,仿佛是结束了,但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却没有完全消弭。

因为这件事,家住南京市某小区的徐老太家的门铃经常被人按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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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太的邻居说,来找她的多半都是各大媒体的记者,有时候记者甚至会错按邻居家的门铃。

为了躲避蜂拥而至的记者,徐老太干脆从小区中搬了出去,事情稍微平息之后才悄悄回来居住。

2010年,徐老太彻底从这个小区搬走,她原来使用的座机号码也被换掉。

彭宇为了应付接连不断的开庭,从原来的工作岗位上辞了职。

事情结束后,没有人知道彭宇去了哪里,他的手机号码早已无人接听。

而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也因为这件事受到了不小的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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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法庭上的那句话,成为无数网友攻击他的证据,也成为无数南京人心头的伤痛。

无论事情真相是什么,在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一个法官不应该用“疑罪从有”的眼光看待当事人。

后来,王浩被调离鼓楼区法院,去了南京某街道办工作。

至于彭宇到底有没有撞到老人,这些年来也一直是众说纷纭。

直到201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的长微博,这件事的真相才浮出水面。

这篇微博还原了一些当年被人们忽略掉的庭审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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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第二次庭审的时候,彭宇曾经亲口承认过与人相撞,不过他极力否认这个人是徐老太。

又比如,第三次庭审的时候,徐老太儿子潘辉呈递的笔录照片,得到了当时给彭宇做笔录的警察的确认。

这两者加起来,足以让法官认定彭宇在事发的时候,有极大可能与徐老太相撞。

不过,当年群众群情激奋,好事媒体也喜欢将彭宇渲染成好心帮人却被反咬一口的受害人。

在大舆论环境中,农夫与蛇的故事比恶人有恶报的故事更有看点。

最高人民法院的微博还提到,在老人去世5年后,彭宇曾经承认过,他确实撞到了徐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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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场罗生门早有定论,只是人们习惯拿彭宇案当作见死不救的遮羞布。

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在遇到可能会让自己受到伤害的情况时,思考后果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但我们却不能用不一定会发生的后果,去决定我们做不做好事。

事实上,在我国的司法历史中,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因为扶人而担责的案例。

彭宇之所以同意赔偿徐老太,也是因为他本身在事件中就有错。

善良不是罪过,不善良才是,切勿用彭宇案作为自己“见死不救”的借口。

希望社会能够多一些宽容和关爱,法律永远会站在善良的人这一边!

-完-

参考资料

郑州晚报:《彭宇案:一场没有赢家的官司》

浙江在线:《最高法昨天网上发声再谈彭宇案:彭宇当年确实和老太太相撞——“彭宇案”,到底是怎样被误读的》

编辑 | 不误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