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重新启用25处路面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抓拍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1.抓拍时间:

抓拍时段8:00至20:00,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但机动车在路口及导向车道内、机动车车道内违反规定停放影响交通的,在人行横道、公交站(亭)限停区内违反规定停放的,将不限时抓拍。

2.抓拍地点:

(1)内江市威远县外北路东段(尚座雅致)

(2)内江市威远县荷花街与杉树坳街路口

(3)内江市威远县广场街南段

(4)内江市威远县广场街西南段

(5)内江市威远县广场街

(6)内江市威远县河东街小学
(7)内江市威远县大桥街(大润发)
(8)内江市威远县大桥街(外北路与大桥街路口)
(9)内江市威远县外北路(外北路与河北街红绿灯路口)
(10)内江市威远县河北街小学
(11)内江市威远县外北路(百胜外国语学院)
(12)内江市威远县西街(中心小学校门口)
(13)内江市威远县威远大道与河北街T型路口
(14)内江市威远县顺城街
(15)内江市威远县威远大道与锦城路路口
(16)内江市威远县威远大道与景河路路口
(17)内江市威远县荷花街
(18)内江市威远县供电局
(19)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政府
(20)内江市威远县街心花园
(21)内江市威远县中心街
(22)内江市威远县中心街门诊部
(23)内江市威远县堰塘角路口
(24)内江市威远县凤翔中学
(25)内江市威远县镇西街道

3、抓拍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第2款。

二、启用日期

自2022年5月27日起,上述电子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对被抓拍并确认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进行如下处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处罚款150元。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驾驶,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 此 通 告。

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20日

来源: 威远公安交警

编辑:黄国贤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便来(返)内人员履行报备程序,结合内江实际,市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推出“甜城个人主动报备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主动报备。市外来(返)内人员,抵达内江后2小时内或接到报备短信通知后,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或通过“甜城个人主动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报备链接http://www.tcyqbb.cn/,或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甜城个人主动报备系统”,或扫描二维码),积极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全面推广。各级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餐饮娱乐、影院网吧、交通站场、宗教场所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要主动张贴“甜城疫情报备”小程序二维码,主动宣传引导市外来(返)内人员进行报备。

严肃责任。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