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畜禽科技提质增效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的通知
吉牧畜发〔2022〕5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牧部分)总体安排,2022年继续实施畜禽科技提质增效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围绕生猪、肉牛、肉羊、家禽4个产业开展4个项目的实施。
二、实施方式
项目采取申报制,由省直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评审合格后组织实施。
三、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省畜牧局组织开展的中小散养殖场(户)“服务月”和重点边境村“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人才培训活动,通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示范、组织养殖主体培训、落实技术包保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四、实施内容
(一)遴选主推技术模式。主推技术遴选要本着简单、实用、易于操作的原则,在畜禽繁殖改良、秸秆饲料化利用、畜禽常见病防治、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化养殖等方面,确定主推技术。编写主推技术手册或印发明白纸等技术资料。每个项目遴选确定不少于5种主推技术模式。
(二)遴选试验示范基地。基地要选择有一定生产规模、技术力量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或规模养殖场。试验示范基地可采取合作方式,并要签订合作协议。规范试验示范基地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基地加挂畜禽科技提质增效项目试验示范基地牌子(模板见附件2)。每个项目确定不少于5个试验示范基地。
(三)开展主推技术示范。制定主推技术示范方案,依托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明确示范内容和预期效果。组织养殖主体参观培训或录制视频进行培训,辐射带动周边养殖户。定期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效果评估,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偏差。
(四)开展养殖主体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现场实训、入户指导及发放技术手册等方式,开展养殖主体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设置要科学,培训时间要达到规定课时,要突出培训效果。每个项目集中培训不少于1天的养殖主体200人,其他培训形式完成300人。养殖主体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资金使用
每个项目资金为20万元,严格按照《吉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21〕687号)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项目。组织调研,摸清底数,掌握服务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推广模式、试验示范基地遴选标准。采取科研院所、高校广泛合作方式,组建繁育改良、疫病防控、动物营养等多方参与的推广团队。
(二)按时组织申报。按通知要求,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申报书制式装订,一式5份,于6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省局。
(三)建立调度机制。每季度最后月份的1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等。省局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予以及时整改。
(四)组织验收总结。项目实施期为一年,2022年12月底前,将项目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局畜牧发展处,由省局依据各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组织验收。
附件:1.2022年度畜禽科技提质增效项目申报书
2.畜禽科技提质增效项目试验示范基地模板
3.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文档附件:
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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