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柳州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来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的情况。据介绍,在不久前进行的柳州市人民监督员2021年年度考核中,7名人民监督员获得优秀等次,其余43人为合格等次。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人民监督员通过特定程序选任,代表人民群众,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公正地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依法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2015年,柳州市首次由该市司法局任命人民监督员,并在全区14个地市中率先完成了人民监督员选任试点工作。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本届已选任5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自2020年以来,该市人民监督员共有170人次参与办案活动监督96件次。其中,2021年通过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抽选人民监督员125人次,参加69件次案件监督活动;截至目前,今年已抽选人民监督员45人次,参加27件次案件监督活动。

此外,本届人民监督员还参与了各类培训、交流10余场次,探索线上“云听证”“云阅卷”,实现办案不停歇,“云监督”不打烊,有力推动了检务公开,促进了司法民主,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