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当前外防输入工作的通告》(第14号)的政策要求,持续做好当前“外防输入”工作,为严格落实 “逢进必扫场所码”“逢进必查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戴口罩、人员限流、环境消杀、“一米线”、人员疏导、临时留观等防控措施,从2022年5月23日起凡是进入本办公楼办理业务所有人员,须持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医用口罩、扫场所码、测体温、登记后方可进入。
嘉峪关市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23日
▍内容来源:嘉峪关市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整理:李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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