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杨光

5月22日下午,郑州生产路天明路口附近,怡丰新都汇小区发生火灾。23日,记者从小区居民及辖区民警处证实,事故系居民未按照规定,擅自在家乱充电引起的火灾,大概率是电动车或电瓶上楼充电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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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下午5点左右,该小区2号楼一民房突然起火,事故发生时,起火居民家中无人,8辆消防车赶往现场救援,火势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该小区受灾楼栋多名居民介绍,事故疑因电动车上楼或电瓶上楼充电导致。

22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起火的楼栋下,停满了电动车。居民称,小区里不少僵尸车占用通道,也时常会有居民将电瓶或车辆推上楼充电,虽然电梯里加装了长凳,防止车辆上楼,但一些小型电动车,仍有上楼充电现象。

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的楼梯间消防通道里,时常摆满居民的杂物,虽然物业不定期清理,并在业主群里通报,但并无太大改善。

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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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记者从一名社区民警处获悉,事故系居民未按照规定,擅自在家乱充电引起的火灾。

民警表示,此次事故,电动车或电瓶上楼充电导致火灾的可能性很大,但具体原因,需待消防查明后公布。

同时,记者从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新都汇社区获悉,正在对该小区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排查。工作人员表示,楼道及消防梯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违反规定者,若出现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工作人员表示,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社区将联合物业通知居民,将堆放在楼道及管井房的杂物今天清理完毕。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