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姚建军
岁月悠悠,钩沉致远。每一次历史的回眸,都是一次精神的洗礼、理念的传承。
如果把人民法院从2013年到2022年这十年画一条纵向的时间轴,司法公开、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专业化审判、繁简分流、多元纠纷化解、智慧法院……这些关键词都曾在人民法院亮丽的发展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深刻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建设发展。人民法院在艰难中摸索,在摸索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法治中国建设更加蹄疾步稳、有力有序,让“平安中国”的亮丽名片更加亮眼夺目、熠熠生辉。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放眼世界,我们面对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历史的交汇点上,当我们再次聚焦改革,回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光辉历程,我们依然可以触摸到激越跳动的脉搏。始终与时代同频、与改革共振的人民法院,在广泛而深刻的历史变革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为公平正义擘画的司法改革蓝图需要转化为灿烂的现实盛景,人民法院正以责履誓、以行践诺,谋定后动、行稳致远。置身于司法改革的时代浪潮之中,作为一名从事司法工作三十多年的法官,笔者不禁为这十年来人民法院发生的巨变深感振奋和激动,也为自己能够有幸参与到这场新时代伟大的司法改革中倍感荣幸和自豪。
见微知著,一芽知春。更深夜静,当笔者以一名亲历者、实践者、见证者的身份,回眸亲历的人民法院十年改革历程,仍会从记忆的片段中,深深感受到司法改革的鲜活生动、催人奋进。
牵住“牛鼻子”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无疑是近年来关涉人民法院建设发展的重要改革,特别是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关键环节,对人民法院的制度架构、审判运行样态、干警队伍建设等都有着重要而深刻、具体而清晰的影响。
四项改革是司法体制的基础性、制度性改革。改革直面现实司法问题,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精心策划,扎实部署,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要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的出台,使得“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成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的基本思路,充分激发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责任体系在稳步探索、逐步完善。放权与监督相结合的全员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的构建,从制度构建层面渐渐步入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体现在审判的每一个环节。
改革全面推开后,全国各级法院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遴选产生员额法官。在改革的强劲号角声中,相当比例的司法专业人员集结在审判一线。改革不但激发了员额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和职业尊荣感,人均办案数量大幅提高,办案质效稳步提升,由此也极大地激发了其他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的出台,稳步推进了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有效充实了审判辅助力量,为人民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等打下了坚实的人员基础。
职业保障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制定的《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相继出台,法官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得到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编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的试点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的进程。目前,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虽然仍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需要克服,如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司法保障水平存在一定差异等,但改革无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且行进在正确的轨道之上。
秉持析分思维
推进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探索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党中央的重要决策既体现了改革进程本身的客观要求,也体现了对于改革认识的再深化。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从夯基垒台到立柱架梁,人民法院以责任和担当回答了新一轮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深刻内涵。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解决问题则是改革的动力。只有深入基层法院,才能深切认识到人案矛盾的问题所在。从十年前全国法院年收案量到如今的收案数量,已然不能同日而语,基层法院这一增长态势则更加明显。作为满足司法需求的“民心工程”、优化司法资源的“效益工程”、提高司法质效的“创新工程”,繁简分流改革是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也是化解人民法院人案矛盾的重要手段。通过构建科学分案机制、优化司法确认、完善小额诉讼、扩大独任制适用、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组建专业审判团队等为核心的诉前、立案、庭审、文书、送达全程分流提速机制,优化人、案、审判组织及审判程序等四项基本要素配置,打造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的纠纷分层过滤机制,全力破解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面临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
2019年3月28日,作者作为审判长,在陕西省西安市易俗大剧院公开宣判陕西首例“套路贷”涉黑案,该案为陕西省公安厅督办的“1号案件” 供图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笔者曾任职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是全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因而笔者有幸在最前沿亲历了改革给民事诉讼运行带来的深刻变化。新城法院在解纷前端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为诉讼减压助力;在解纷中端由速裁团队6天内筛查分流,保障简案快审;在解纷后端类案分流,创新“类案集中+要素审理”模式,兼顾快速分流和专业审判。新城法院建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时约定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总结归纳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类案要素表,规范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等简式文书模板,打造精准诉讼流水线等改革经验取得良好成效。在诉前化解大量纠纷、缩短审理天数的同时,为辖区人民群众带来了优质、高效、亲和的司法体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组织推动下,各级法院紧扣改革精神,把准改革方向,大胆探索创新,繁简分流改革在保障诉讼权益、降低诉讼成本、促进司法公正、提升诉讼效能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聚焦类案特点
推进专业化审判改革探索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入全新的“法治时间”。作为一名伴随着西安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长起来的法官,笔者第一时间深切感受到了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高速发展,十年前还是一个新鲜名词的案件类型正逐步发展壮大成为法院改革发展的重点、亮点。同时,专业化审判体系逐步建立、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不断完善、智慧化审判模式广泛运用、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日益增长。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需要,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一系列专门法院、专门法庭如雨后春笋般诞生,共同描绘了专业化审判组织波澜壮阔的建设图景。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正是专业化审判组织建设改革与知识产权管辖优化改革创新融合的成果之一。
2022年4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为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供图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6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中级法院率先实行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改革,建立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但涉及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由民事法官和刑事法官、行政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西安模式”。2018年2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西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法庭——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运行。作为跨区域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审理涉及部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和陕西省的技术类、植物新品种、垄断等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由此翻开了西北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从2013年的560件案件到2021年的3929件案件,数量激增的背后折射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庞大需求。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了多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吴某与陕西广电网络公司垄断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通过对多起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推完善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在审判实践中探索优化审判职能,将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融入地方审判实践,总结出“一轻一重一平衡”的审判理念;合理调配审判力量,创新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裁判机制;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探索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司法审理新模式,与知识产权局签订协作备忘录,调整侵权举证责任分配方式,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通过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并举,为西安打造丝路科创中心城市、塑造“秦创原”创新品牌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筑基铺路,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诞生成长的故事只是人民法院在专业化审判和组织机构改革道路上的缩影,伴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现代化,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必然对人民法院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提出更高要求。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中国司法的新生力量,如同中国法治蓝图上的明星,闪烁着护航公平正义的璀璨星光。
瞄准现代科技司法应用
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拉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同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向社会全面敞开了司法文书查阅的大门。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接受了来自社会各界全方位的审视和检验。截至发稿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文书1.3亿余篇。十年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脚步不断向前迈进,司法公开的范围不断深化拓展,司法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完善。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不仅包括庭审,也拓展到立案、分案、审理、裁判、结案、执行等各环节,全方位展示阳光司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推进司法更加贴近群众,切实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互联网司法、“云上法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泛普及应用,各项诉讼环节可在线上完成,“异地纠纷网上审”“服务群众不打烊”的新型工作模式让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逐渐成为智慧司法的闪亮招牌。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委托鉴定、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网络平台开通运行,“指尖司法、掌上天平”应运而生,让人民群众真切体验到了“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逐步建成了涵盖各审判领域、覆盖诉讼全流程,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在线诉讼、调解和运行规则体系。在科技的浪潮中乘风而行,“智审智执智服智管”的智慧法院体系已然超出十年前人们的想象,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端对端”的变革,见证了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探索信息化时代法治改革路径的砥砺前行和不懈努力。
手抚现代化科技法庭内的配套设施,耳听远隔千里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点动鼠标就能实现财产查控冻结,轻触键盘就能快速进行类案检索数据分析。“互联网+司法”已经为审判模式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当事人、律师还是法官,只要是司法活动的参与者,都会深切感受到变革的力量。数字化时代的智慧法院让人民法院得以更直接迅速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点作为司法为民的发力点,提供给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正义。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法治的进步,需要公平正义可触可感,需要司法改革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回眸十年光辉历程,人民法院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将法治信仰融入无数案件的公正裁判中,助推法律规范的修改完善,并以力举万钧的改革决心,以铿锵有声的改革步伐,将司法改革同时代的呼声紧密相连,让社会公平正义更加可期可感。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途上,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也将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相信人民法院必将攻坚克难,勇毅前行,通过持续的司法改革开创人民法院建设的新篇章。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08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94期
编辑/孙敏 实习编辑/庄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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