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是一个城市城镇化进程的必经一步,一些居民喜欢农村那种蛙鸣溪流的田园生活,一些居民喜欢拆迁住进现代化的楼房,但是城镇化进程的步伐是无法阻挡的,5月24日,洛龙区人民政府发布两个征地文件,要征收龙门街道裴村、李屯村、刘富村、大西村、城角村和龙门社区6个社区(村)的土地,一共444.637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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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裴村征收25.581亩,全部为该村子的农田,东西以裴村水浇地和裴村坑塘水面为界限,南北以裴村农村道路和裴村水浇地为界限。土地征收后将用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2、龙门街道李屯征收261.369 亩,全部为该村子的住宅,一共两个地块。

3、关林街道的刘富村征地4.932 亩,农田耕地征收3.5505 亩,住宅征收1.3815 亩。

4、太康东路的大西村征地0.2475 亩,全部为住宅占地。

5、李楼镇城角村征地10.356 亩,农田耕地征收9.672 亩,住宅征收0.684 亩。东西以城角村道路和城角村村庄为界限,南北以二广高速公路用地界和城角村水浇地为界限。

6、龙门社区征收142.152 亩,农田征收131.8605 亩,居民住宅占地征收10.065 亩,未利用的土地0.2265 亩。(李屯、刘富村、大西村、城角村和龙门社区的土地征收来全部用于建住宅区和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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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6.5万/亩,农民的社会保障补助为4.95万/亩,综合补偿为11.45万/亩。(可能是最低标准,有调整区间)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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