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区于2017年9月1日成立区城市轨道交通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4日完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招标工作,2018年1月完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对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审批条件改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初期客运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次以上。 截止2021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市区常住人口等几个重要指标与国家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待我区社会经济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后再适时启动轨道交通建设事宜。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相关信息见截图)
来源:重庆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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