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今(25)日,重庆高院通报了我市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上游新闻记者获悉,中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五个多月,重庆法院发出6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对9人予以训诫。

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红丽介绍, 自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实施,市高法院探索构建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还印发了《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市五中法院、黔江区法院等11家中基层法院展开家庭教育指导试点工作。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4份,其中民事案件47件,刑事案件17件;给予训诫9人,涉及未成年人81人。

2021年以来,在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方面,重庆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0件,生效判决未成年人罪犯620人,判处缓刑163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26.3%;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中,共审结犯罪案件370件397人,重刑率36.3%。同时,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11854件,尽最大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高法院还持续推进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去年以来,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等多种形式活动293次,受众达到10.3万余人;全市法院共有519名法官、辅助人员被选聘为各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

重庆市高法院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今日,重庆市高法院发布《第四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到未成年人抚养费、人格权、健康权等,希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孩子们的成长路上,能多一些陪伴,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5名未成年人参与欺凌案

父母监护缺位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

周某某等5人与江某均系未成年人。2021年10月6日晚,周某某等人将路过的江某拦住强行带至偏僻处,以扇耳光、拳击脚踢等方式轮流对其实施殴打侮辱,并用手机拍摄过程。

经鉴定,江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警方对周某某等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因双方对民事赔偿部分协商未果,江某提起诉讼,要求周某某等5人及各自监护人共同赔偿其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案经长寿区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某等5人的行为侵害了江某的健康权,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江某身心受创,故对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予以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由周某某等5人各自的监护人共同赔偿江某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宣判后,双方服判,现被告已经履行生效判决。

市高法院介绍,案件审理中,法庭对5名未成年被告的成长生活轨迹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均存在父母监护缺位的问题,遂向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教委等部门共同对监护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对欺凌事件的双方,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

从后续的跟踪回访中了解到,6名未成年人均已回归正常生活,监护人也在生活和心理方面给予了孩子更多的关爱。

以明星、网红充值返福利为由

他骗取了未成年人上万元

去年3月至5月期间,贺某利用QQ等聊天工具自行建群,经他人推广拉人入群后,以明星、网红充值返福利的名义将二维码发至群内,多次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4219.06元。

其中,贺某虚构“某少年团”充值返福利骗取未成年人王某某2500余元;虚构网红“某妹妹”粉丝充值返福利骗取未成年人李某1.7万余元。

案件经长寿区法院审理认为,贺某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贺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贺某不服,提起上诉。

市一中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高法院介绍,近年来,“网红文化”盛行,未成年人社会经验少、防范意识差、盲目追星等弱点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家长、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诈教育,培养其网络风险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审美观,教育其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影响,提高识骗防诈的能力。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