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寇晓晨 临沂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近日,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切实强化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在如此高压严管态势下,一辆“黑校车”严重超员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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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18时许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岗勤中队在兰山区武汉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鲁Q5BXXX的面包车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民警核查发现,车上坐的均是小学生,该车核载8人,实载12人,孩子们都挤在面包车的座椅上,十分危险,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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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直属三大队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查处力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黑校车”的危害,你了解吗?

大部分“黑校车”车辆技术安全隐患大,车况差。由于没有相关的手续和资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黑校车”没有能力赔付,乘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黑校车”无营运资质。驾驶员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从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驾驶技术无保障。驾驶员身份复杂,无备案登记,事故发生后难以查证。

“黑校车”为盈利常发生违规超速、超员载客等现象,极易发生人为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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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未来,平安是底线,北城交警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强“黑校车”以及校车违规违法行为的严管,努力保障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发现黑校车应当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