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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蓝湾3期2号楼“限价商品房”公示牌。 受访者 供图

对此,开发商景县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表示,他们曾在售楼时明确地告知过消费者,房屋性质为“限价商品房”,价格也是经过住建局批示的。
5月18日,澎湃新闻对此事进行了报道,5月24日,据王先生反馈,当地政府部门现已决定撤销碧水蓝湾三期2号楼的限价房项目。目前,王先生的房屋性质已更改为一般商品房。澎湃新闻从景县相关部门核实了王先生的说法。
消费者投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王先生称,最初购房时,置业顾问曾介绍住房为商品房,他与家人商议后,签订了购房协议。但今年五一期间交房时,他看到楼下贴着“限价房”字样的公示牌,这才知道自己买到的并不是一般商品房,而是限价商品房。
王先生说,他与2号楼其他业主沟通得知,开发商在他们购房时并未明确房屋性质为限价商品房,他们与其他楼栋业主签订的购房协议也没有任何区别,而只有3期2号楼的房子被贴上了“限价房”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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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楼某住宅与5号楼某住宅“住宅认购协议书”对比。 受访者 供图

王先生说,该楼栋共106户,他所在的业主微信群里,目前已有90位业主。
王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其当初与开发商签订的是“商品房购买协议”,其中并未有“限价商品房”等相关描述。此前他与2号楼的其他业主们都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房子实际是限价房,而他们的房价甚至比小区有的一般商品房的价格还高,其中3期2号楼某房屋每平方米单价为5063.77元,而5号某户每平方米单价则为5038元。
王先生说,2号楼的业主们曾向开发商提出质疑,要求对房屋性质及价格作出解释,但开发商说“事先已告知”。
处理结果:
5月18日,澎湃新闻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涉事开发商景县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曾明确告知购房者房屋为限价房,并表示房屋价格也是经过住建局审批的,但并未提供相关书证。彼时,景县住建局已就此事介入调查,并表示将积极妥善处理此问题。
5月23日,王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当地县委县政府在得知此事后表示高度重视,联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开会讨论,现已决定撤销碧水蓝湾三期2号楼的限价房项目,企业须补交其应交的税款。目前,王先生的房子已改为商品房。澎湃新闻从景县相关部门核实到,王先生所称情况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