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全行业填报相关数据。

来源:银保监

法人机构风险监测

设置ESG责任情况加分项

《征求意见稿》指出,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包含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和其他方面六个维度,在每一个监测和评估维度细分多个评估要点,并针对每一个评估要点设计相应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指标,实现风险的全流程监测。

每个维度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和辅助指标,其中核心指标以量化指标为主,能基本反映该维度风险水平;辅助指标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非现场监管人员根据日常掌握的各类信息,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预警,实现风险关口前移。

《征求意见稿》对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评估要素如下:

(一)公司治理维度。设置公司治理要点,综合评价公司治理风险状况。

(二)业务经营维度。细分结构类、保障类、品质类、成本类、人员类和责任准备金类六类要点,综合评价业务经营风险状况。

(三)资金运用维度。细分资金运用合规性、市场风险类、信用风险类、集中度风险类、投资收益类、内部控制类和其他类七类要点,综合评价资金运用风险状况。

(四)资产负债管理维度。

适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4号:人身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规则》的法人机构,细分期限结构匹配类、成本收益匹配类、现金流匹配类、财务杠杆类和内部控制类五类要点,综合评价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状况。

适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2号: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规则》的法人机构,细分期限结构匹配类、成本收益匹配类、现金流匹配类、财务杠杆类和内部控制类五类要点,综合评价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状况。

(五)偿付能力管理维度。细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内部控制类两类要点,综合评价偿付能力风险状况。

(六)其他方面维度。细分战略风险类、声誉风险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风险类、信息系统和案件风险类六类要点。综合评价其他方面风险状况。另外,设置“履行环境社会治理(ESG)责任情况”作为加分项,对开展绿色保险、普惠型保险较多的法人机构,给予适当加分。

《征求意见稿》还对风险监测频率做出了具体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

非现场监管评估采用计分制

对非现场监管评估流程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法人机构至少每年开展一次非现场监管评估。监管评估采用计分制,满分为100分,总体得分由核心指标得分、辅助指标得分、特别加分组成。

1

核心指标得分。根据各指标评分规则直接计算得分。

2

辅助指标得分。将定量指标得分和定性指标得分加总,定性指标为监管调整项,由监管机构根据日常掌握信息进行扣分或加分。原则上,每一评估维度辅助指标扣分合计不超过20分,加分合计不超过10分。

3

特别加分。体现法人机构履行环境社会治理(ESG)责任所做出的贡献。

《征求意见稿》强调,根据法人机构标准得分将风险水平划分为高、中和低。具体评定标准为:

1

大于等于85分的情形,风险水平等级为低;

2

大于60分但小于85分的情形,风险水平等级为中;

3

小于等于60分的情形,风险水平等级为高。

监管评估结果划定5个风险等级

《征求意见稿》还将非现场监管评估结果作为衡量法人机构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并划定了5个风险等级。

法人机构的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划分为1-5级和S级。评级结果为1-5级的,数值越大反映法人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

具体评定标准为:

大于8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1级,表示法人机构能够较好地管理各类风险,出现风险的可能性较低。

大于75分小于等于8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2级,表示法人机构风险总体可控、水平较低,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当持续关注。

大于70分小于等于75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3级,表示法人机构存在风险隐患,应当适当提高非现场监管的频率。

大于60分小于等于7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4级,表示法人机构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较为严重,需要督促加强风险管理。

小于等于6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5级,表示法人机构为高风险公司,需要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采取监管措施要求公司整改并开展风险资产处置,压降风险资产敞口。

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法人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

编辑:亚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