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陈咏怀通讯员/林昌永唐佳仪)近日,由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杀猪盘”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李某等24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所有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至8个月不等,其中18名被告人主动退缴赃款,追赃挽损金额达42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于2020年2月在互联网认识被告人杨某某后,以7000元的价格要求杨某某为其提供虚假投资平台用于骗取他人钱财,并支付约2000元/月给杨某某,让其对该虚假投资平台进行维护。为扩大组织规模,被告人李某通过互联网发布“挣快钱”的项目广告发展代理,诱骗受害人进入虚假投资平台投资,然后通过后台操控输赢及限制提现等方法骗取他人钱财。直至2021年2月3日,被告人李某发展代理包括居住在广东省英德市英城街道某住宅楼实施诈骗行为的符某某(已判刑)及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汪某某等人,骗取他人钱财共75万多元。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涉案金额大、受害人多的特点,检察机关把追赃挽损作为办案工作重点之一贯穿诉讼全过程。经过多番努力,本案成功追回赃款42万余元,为受害人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