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未能依法履行价格明码标价义务、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文昌清澜椰岛假日大酒店、海南绿色丰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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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清澜椰岛假日大酒店

未明码标价被罚

4月19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民投诉信息对文昌清澜椰岛假日大酒店进行检查,发现文昌清澜椰岛假日大酒店存在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

经查

文昌清澜椰岛假日大酒店于2021年7月8日起与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签订《包房协议书》,选定为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医学留观点。酒店在大堂内以《费用告知书》形式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内容为:住宿费用150元/天、餐费90元/天(早餐20元,午餐35元,晚餐35元)、矿泉水15元/包,未标明隔离餐费套餐包含哪些品种和单点价格。

同时,该酒店作为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医学留观点,未能依法履行价格明码标价义务,导致隔离者投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

5月10日

该局依法对文昌清澜椰岛假日大酒店

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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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绿色丰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被罚

3月30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绿色丰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3)进行监督检查,该公司购进1袋马铃薯淀粉(正面标示:“風軋”超级生粉),未标示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同时购进1袋“红薯淀粉”,其包装袋上仅有“2021.02.20”字样,无其他食品标识。

调查结果显示

该公司采购马铃薯淀粉的

进货价为230元/袋

采购的红薯淀粉进货价360元/袋

均无违法所得

均索取了相关证明资料

并登记了台账

该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行为,属违法行为。5月16日,该局依法给予海南绿色丰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没收被扣押的马铃薯淀粉和红薯淀粉的行政处罚。

来源:记者 林道亨 | 编辑: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