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科林热线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文章,引发舆论关注。高先生反应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他所居住的鹿城区滨江街道灰桥洪殿片区的怡景公寓,在房屋腾空拆迁时征收实施单位没有和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二是为何先后两次公示的拆迁政策不一致,取消了原有的“房票安置”。报道播出后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办公室第一时间联系栏目记者做出了公开回应和解释。
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拆迁第一要素,这个是必须得签的。
2021年9月16日,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鹿城区滨江片区(灰桥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截至签约截止日2021年9月30日下午5点,该项目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率达到100%,不存在高先生所说的的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记者也再次电话联系高先生向其求证。
科林维权记者:到底有没有签过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户高先生:哦,签过。你们那天报道发出以后,我问我老婆了,原来是她签过了。因为我和我老婆关系不好,闹离婚呢,所以她签过也没有告诉我。还有,我那天是的确没认购到房子的。
那对于高先生提出的第二个疑问,街道是否取消了原有的“房票安置”。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相关负责也做出了解释说明。2020年,鹿城区发布《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灰桥片区为鹿城区第一批适用房票政策的房屋征迁项目,因政策出台初期政府尚未有商定的市场商品房,所以对怡景公寓拆迁户来说,明确的房票可购房源为定向定价商品房和统筹安置房。
滨江街道曾在4月份举行了统筹安置,专门针对拆迁范围内有现房需求的拆迁户,调拨了非本地块的一批统筹房源。当天认购成功的业主会重新签订一份房票统筹协议,若未选定意向房源,可以参加下一轮统筹安置。
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工作人员:我们所谓的统筹安置房源就是其他的征收项目安置盈余的房源,我们会把全区的(统筹安置房源),目前滨江街道这边推出来的是城发集团,它手头上面安置盈余的房源,用于给这一批项目的被征收人作为统筹安置房。
但是,滨江街道在进行政策宣传及协商签约过程中发现,较多被征收人对购买统筹安置房存在顾虑:一是选择房票安置购买统筹安置房的,需在房票有效期限(24个月)内凭房票购买统筹安置房。
超出限定时间,权益金额及利息将以货币方式退还,不再保留产权调换的资格;二是统筹安置房是征迁安置盈余房源,纳入统筹的房源数量、套型、层次、朝向、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被征迁人最终都保守选择了其更为熟悉法定产权调换方式。考虑到拆迁户对新政策的接受程度及顾虑,为实现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滨江街道同意被征收人可先签订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协议,保留就地安置的资格。
后续属地街道推出统筹安置,被征迁人仍可报名参加。待选定统筹房源后,再转签《房票安置协议》。如此既保留了被征收人就地安置的资格、又打消对选择新政策的顾虑,并不存在高先生反映的“房票凭空消失”的情况。当然,如果高先生想直接选择房票安置,也是可以的。
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工作人员:他如果需要房票,然后放弃本地块的就地产权调换房源的话,他可以向街道那边去提出来,他要转签发票,协议相关的资料,包括协议书,包括房票的系统都是票,我们房票的票都是已经非常成熟的一个体系,随时都可以签都可以发。
首先我们对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表示感谢,但反过来我们也要思考下以后能不能把宣传工作再往前挪一挪,做的更细致更到位一些,其实这起投诉本身没有什么讲不清道不明的地方,完全就是因为政策信息不对等,沟通渠道不通畅导致,先姑且不论当事人说自己多次跑到有关单位都得不到确切答案的情况是否属实,仅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的辗转体会就颇为感同身受,“阳光征收,一问一答”宣传栏上的咨询电话形同虚设一问三不知,多个部门讲不清一件事情,可见群众想要获得准确的信息该有多难。由于普通市民的专业认知程度有限,这样的信息不对等就很容易造成猜疑和矛盾。
当然,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网友和听众在反映问题的时候要实事求是,对自己所说的话语负起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科林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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