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放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的通告

目前,樟树市公安局已对彭放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彭放如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为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事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出借人未到樟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为确保案件的处置进度,收集本案出借人。出借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合同或借条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6日)到樟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制作相应材料。

二、出借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谎报、虚报,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借人不配合调查或不愿意报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已在公安机关报案过的,不再受理。

三、出借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要依法合理表达表达诉求、反映情况。

报案地址:樟树市淦阳路10号公安局大楼二楼经侦大队

联系人:方警官 18807050281

特此通告

樟树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