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其中专门提及“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背景下,此举对于发展农村流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应当把握时机、主动作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近年来,农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升,带动了农村消费规模“水涨船高”。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3%,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11.1%。今年1月份至4月份,受疫情影响消费增速回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213亿元,同比增长0.4%,仍保持了正增长,表现出较强的韧性。同时,农村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医疗保障消费支出近年来增幅较大。

不难看出,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仍有巨大空间。不过,农村商业集聚效应不强,市场主体“小、散、弱”现象没有根本转变。此外,农村商业基础设施薄弱、物流成本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不同区域之间发展水平差异也比较大。

为此,我国着眼于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突出“下沉”和“上行”两个重点,突出现代流通体系,把县域作为工作切入点,提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着力在农村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力争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

去年6月份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县域商业建设。当年新建或改造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834个,乡镇商贸中心1858个,村级便民商店3.69万个。全国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快递直达。今年4月份,有关部门又印发了《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在之前的基础上,提出通过支持完善县乡村商业网络、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为实现市场主体的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服务下沉和农产品上行创造条件,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下一步,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还需要从多方入手。

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提升产地初加工、批发和零售等环节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功能,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完善跨区域产销链条。确定一批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骨干流通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享共用,增强农产品流通为农服务水平,不仅帮助农民把农产品卖出去,还要卖出好价钱。

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等服务,增强电商服务农产品上行能力。降低农村物流成本,积极发展统仓共配。

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快补齐农产品冷链设施短板,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更好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精准对接,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此外,还要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吸引力。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鼓励文旅、民俗等资源丰富的乡镇推动商旅文体娱融合发展,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以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冯其予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