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资本邦了解到,北交所上市公司齐鲁华信(830832.BJ)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为维护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披露。

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3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公司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第4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公司之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主体应按本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精选层挂牌,目前公司处于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第4个月至三年内。2022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28元。

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已触发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2022年4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为稳定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前主动发布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由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股份计划。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安排,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达成时,公司将及时按照以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

(1)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回购股票;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在实际控制人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公司将在符合公司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决议程序、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公司股权分布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在实际控制人、公司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如需),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