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女子利用社交软件,组织40多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仅2名赌客的赌资就达25万余元。2022年5月27日,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

阿丽(化名),女,1989年出生,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阿丽在社交软件上建立了一个名为“快乐每一天”的聊天群,先后吸引40多人加入。期间,阿丽在某赌博网站上充值开设“炸金花房间”,并将房间链接发送到该聊天群内,供群成员点击链接参与网络赌博,每局赌局结束后按照输赢情况进行结算,由输家将赌资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给阿丽。

阿丽按比例抽取钱款后,再将赌资转账给赢家。经查,仅赵某某、李某某二名参赌人员,转账给阿丽的赌资合计达252800元。但天网恢恢,阿丽犯罪2个月后落网。

检方认为,阿丽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阿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此案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