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市法院环境保护庭庭长张玉杰、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副庭长姜伟、民三庭副庭长冯慧芳、法官助理周翠翠一行4人,到高青县法院调研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高青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红,党组成员、副院长单保光,立案庭、行政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及环资案件承办法官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高青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法庭、调解室等办公办案场所,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高青县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并围绕近年来两级法院在环资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前环资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困惑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高青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强化与黄河河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络,共建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立足审判工作实际,认真吃透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在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积极对上沟通交流,增强审判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能力和审判水平。
三是加大总结宣传力度,依托区位优势和市法院环境资源黄河法庭、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淄博基地和县法院黄河法官工作室等有利条件,及时挖掘典型案例,强化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看见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王玉红院长表示,高青县法院将以市法院本次调研督导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持续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积极打造环资审判高青品牌,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审核:白建忠 李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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