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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上午,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重点违法曝光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2案2人被终生禁驾。
据通报,5月份被终生禁驾的共2案2人,因两人均涉嫌交通肇事罪,须在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后,公安交警部门再对其作出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
1、2021年12月19日,朱某(广元市利州区人)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77.6mg/100ml)驾驶川HQ8***号小型轿车,沿利州区东坝苴国路由东向西行驶。当日6时许,其行驶至东苑路交叉路口时与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杨某相撞,造成杨某当场死亡、川HQ8***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朱某驾车逃离现场。2021年12月22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认定朱某负该次事故全部责任。近期,利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朱某犯交通肇事罪并判处有期徒刑。2022年5月7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朱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2019年10月31日,刘某(广元市利州区人)驾驶川H08****号电动车,沿利州区利州西路西二环由回龙河往上西方向行驶。当日20时许,其行驶至西二环某家具公司前路段与行人任某相撞,造成任某重伤,事发后刘某驾车逃离现场。伤者任某经抢救无效于11月4日死亡。近期,利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并判处有期徒刑。2022年5月7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刘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来源:广元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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