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是海南土生土长的正厅级领导干部,履历丰富,一路顺风顺水,但年少得志不知足,滥用权力、步步蜕化变质。他落马,是其自身骄傲自大、贪婪妄为结下的‘恶果’。”办案人员陈克创告诉记者。
2011年,林东调任三亚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职位上升后,围绕在林东身边的商人老板也多了起来,看着他们开豪车住豪宅,林东有点‘眼红’,心里的‘贪魔’日益膨胀。”陈克创说,“这时候他还不是‘一把手’,还比较收敛。2014年,林东任昌江县县委书记后,便开始‘大展拳脚’。昌江大部分工程项目都在他的把控下,工程老板必须和他打招呼、给好处,得到他的‘首肯’才能施工。从2014年11月至2017年7月,不到三年的时间,林东敛财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2017年7月,林东调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临近退休的他在“退休前捞一把”“权力过期作废”等不良心态助推下,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愈加疯狂。“这一阶段,他又收受财物共计5000余万元。”陈克创说。
“林东的违纪违法问题多、涉案数额巨大、牵涉人数众多。同时,他挖空心思,在被留置前做了一定准备,并且转移了部分赃款,增加了查办案件的难度。”办案人员许灵平介绍,林东被留置后,经历了到案初期的短暂紧张后就开始故作镇静、装傻充愣,对自己的问题避而不谈、心存侥幸,如果不一针见血地指出其问题所在,打消其错误认识,就难以让其主动配合。
为此,专案组从党纪、法律、情理方面反复耐心地对林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让其卸下包袱,同时选取重点行贿人作为突破口,在谈话时有针对性地将其与行贿人的经济往来“抛出”,给其心理压力。经过一段时间交锋,林东交代了部分受贿事实,但对一些组织没有掌握的犯罪问题仍拒不交代。“这之后,我们从林东自身角度出发,为其提供政策和纪法咨询,使其认识到组织在帮助和挽救他,同时调整讯问方法,一步一步瓦解其心理防线,最终林东交代了自己全部问题,实现了案件重要突破。”陈克创说。
随着林东的落马,他的“贪内助”许某违纪违法问题逐渐暴露。“许某在被留置后,一度情绪激动,拒绝配合调查。为此,我们做了大量安抚工作,劝告其只有将违纪违法事实讲清楚,积极协助退赃才能为自己争取好政策、好出路。”办案人员方扬介绍。最终,许某卸下心理包袱,主动交代相关违法问题,并积极配合退赃,最终得到从轻处理。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除了林东外,被查的刘保锋、吕晓宇等人也存在家风问题。如刘保锋主动接受‘围猎’,多次带家人参加私人老板安排的饭局及旅游活动;吕晓宇的妻子张某则多次在社交场合、甚至微信朋友圈表示缺钱想借钱的意愿,让多名私人老板为其出钱买房。”办案人员谭龙圆告诉记者,办案中还发现,省交通运输厅多名领导干部的家属在与其自身工作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任职领取高薪,交通运输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家风不正问题较为突出,应将家风教育作为加强党性的必修课。
“在查办林东案过程中,我们发现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主体责任缺失,林东、刘保锋等厅领导带头接受工程项目中标企业以及相关建设行业部门的宴请,收受企业高档礼品是常态;厅下属单位原负责人吕晓宇则经常接受施工单位、工程附属业务提供商的宴请,部分领导干部还借出差学习之机接受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接待。”海南省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卫强介绍,“以案促改后,我们做了一些回访工作,能明显感觉到交通运输系统‘吃请风’‘送礼风’‘超标接待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干部队伍作风得到整顿,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林东简历
林东,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海南海口人,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2021年11月,林东涉被开除党籍。
1979.09--1982.07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4.09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秘书兼德育课教师(其间:1983.09-1984.01参加广东省第一期广东省高校政治辅导员培训学习)
1984.09--1988.09海南行政区(1988.04后为海南省)审计局科员(其间:1986.09-1987.01参加上海财大举办的全国审计资师培训学习)
1988.09--1991.03海南省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1991.03--1992.11海南省审计局主任科员
1992.11--1994.02海南省审计局审计培训科研所副所长(副处级)兼省华升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1992.12获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1994.02--1995.02海南省审计局商贸审计处副处长、审计培训科研所副所长兼省华升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1995.02--1997.03海南省审计厅第七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
1997.03--1999.06海南省审计厅第七审计处处长(其间:1996.09--1998.09在中山大学会计审计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9.06--2000.06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2000.06--2007.05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1.04获高级审计师职称;2001.10-2003.01在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6.02-2006.12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挂职锻炼任副书记)
2007.05--2010.09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党组纪检组组长(其间:2004.09-2007.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学习)
2010.09-2011.09海南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1.09-2011.10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
2011.10-2012.01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2.01-2012.05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2012.05-2012.06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市政府副市长
2012.06-2013.03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3.03-2014.10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4.10-2017.07海南省昌江县委书记(正厅级)
2017.07-2020.0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
2020.03办理退休
五届海南省纪委原委员,七届海南省委原委员
违纪被查:2020年11月28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林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逮捕:2021年4月28日,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林东(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东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2021年6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林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林东,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东利用担任三亚市委常委、三亚市政府副市长、儋州市政府市长、昌江县委书记、海南省交通厅厅长等职务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除党籍:2021年11月12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七届海南省委委员、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林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东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林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用权任性,与不法商人勾结,大搞权钱交易。林东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林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给予林东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海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编:何庆成
审核:陈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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