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

A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4号)文件规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比如,我是一个开小超市的个体,雇了10个职工,以个体工商户作为一个单位参加了社保,为职工缴纳社保,如果有需要就可以申请缓缴。

Q

2.缓缴涉及哪些险种,缓缴期限有多少?

A

特困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具体为:2022年5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Q

3.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缓缴吗?

A

不可以。职工每个月缴纳的社保费有两部分,一是单位缴纳部分,二是个人缴纳部分。缓缴仅限于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Q

4. 什么时候的社保费可以申请缓缴?

A

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属期为2022年5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和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如果企业4月份的社保还没交,那也可以申请缓缴4月份的,但是缓缴期限相应的要提前一个月,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的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正常情况下,没有按期缴纳社保费是要收滞纳金的,但是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Q

5. 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缓缴吗?

A

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当期缴费压力,按照缓缴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2022年5月至12月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自愿暂缓缴费后未缴费月度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潍坊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Q

6. 缓缴社保费是需要申请的,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A

通过共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息,省社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参保企业已统一在社保系统内增加缓缴标志(企业在登录“潍坊市人社局官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后有提醒),同时为已打标志的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双渠道缓缴申请办理方式:一是可登录“潍坊市人社局官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wfDwLogon)线上办理,实现快速办结;二是携带“缓缴三项社保费申请表”到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综合柜台办理缓缴申请业务。

未打标志的企业,如符合缓缴条件,可携带所属行业类型或经营范围的材料(如营业执照)、缓缴三项社保费申请表、承诺书,到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综合柜台绿色快速窗口(11、12号窗口)办理,确保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实现快捷办理,使符合条件的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

Q

7.缓缴政策执行期间,新开办企业还能申请缓缴吗?

A

符合条件的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行业类型信息后符合缓缴条件的,也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Q

8.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应于何时完成补缴?

A

缓缴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的1个月内补缴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自缓缴期满次月起加收滞纳金。也就是说,申请了缓缴2022年5月至7月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应该在2022年8月份完成补缴,如果8月份没有完成补缴,那么9月份补缴就要加收滞纳金了。申请了缓缴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应该在2023年5月份完成补缴,如果5月份没有完成补缴,那么6月份补缴就要加收滞纳金了。

如果缓缴期满后,企业仍经营困难无力继续缴费,经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于2022年底前完成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Q

9.申请缓缴是否影响参保个人和企业的待遇?

A

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退休待遇、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或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缓缴企业应先补齐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等待遇。

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Q

10. 我还想进一步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如何办理?

A

可拨打奎文区人社局咨询电话2412333,也可关注“奎文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后点击“社保专题-最新公告”查看相关政策文件。

相关材料下载

1.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文件下载

2.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下载

3.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下载

来源:奎文区社保中心

编辑:史嘉浩

审核: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