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苦参除草剂”把苦参除了内蒙古奈曼旗:立案监督为被害人挽回损失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徐鹏飞)“杨大哥,赔偿款全部领到了吗?”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组织干警对涉农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苦参种植户杨某见到检察官后,一脸喜悦地说自己已拿到赔偿款。

2018年7月,陈某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内发布销售苦参除草剂的广告。杨某看到后主动联系陈某购买除草剂,先后支付了9000元。陈某收款后多次到农药店购买普通除草剂(只适用于豆类植物,如果作用于苦参,可能会把苦参杀死),并在撕毁标签后通过物流邮寄给杨某。杨某按照陈某告知的方法将除草剂喷在苦参地里,结果发现苦参地中的杂草未死,苦参却出现枯萎、死秧的现象。杨某随即联系陈某,却发现自己的微信已被陈某删除。

根据相关规定,未附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陈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2021年3月,奈曼旗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同年4月,公安机关对陈某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立案侦查。经奈曼旗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10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另赔偿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28万元。

据了解,在这次回访涉农案件当事人的活动中,奈曼旗检察院聚焦农牧民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易发生纠纷的领域,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发放检民联系卡、在微信上留言、公布电子信箱等方式,为农牧民提供更接地气的检察服务。同时,该院还组织精通蒙汉双语的干警为农牧民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送去更多便捷实用的“法律干货”。(沈静芳 徐鹏飞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