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手机支付的迅猛发展,高效便捷的支付方式受到消费者和商家的青睐,越来越多的商户接入多种多样的扫码支付和刷卡支付设备。但是,部分消费群体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使用移动支付,现金支付习惯和偏好仍然存在,在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据网友网反映称:5月28日下午15时家住市区的何女士带着孩子去金宇路龙贵购物广场购物,在走到负一米兰8号私房披萨店,孩子看到了柜台内的冰淇淋,经过选产品后,何女士欲用手机支付,无奈手机没电了自动关机了,于是在包里拿出一百元现金给店内工作人员却遭到了拒收,工作人员称没有零钱店里都是电脑走账没办法收现金。

随后,何女士又去负一几家商铺都屡次遭拒,店员都表示收没有零钱只能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何女士拿着百元现金特别气愤“人民币是我国法定的货币,手机支付虽然方便快捷,免去了找零的麻烦,也避免了收到假钱,但商家也不能因为手机方便就不收现金。作为一家大型购物广场,拒收现金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0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行政事业性费用缴纳,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加大对拒收现金、拒绝银行卡支付等歧视行为的整改整治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既然如此,为何济宁龙贵购物广场不执行呢?

对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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