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5月27日讯(记者 佟宪鹏 石岩松)近日,随着天气逐渐转暖,共享单车成为哈尔滨市市民出行首选,共享单车不仅给市民出行带来便捷,同时也缓解了早晚高峰的交通压力。但在方便出行的同时,也出现了车筐载人、搂抱骑行等不少违规行为。

记者走访看到,不少“小情侣”在骑美团电动共享单车时,两人共坐一个车坐骑行,男孩负责驾车,女孩则搂抱搭乘,这样在骑行中如果遇到路面不平,容易造成颠落。而且双人拥挤骑车,骑行操作空间小,车速快,单车在转弯时很不灵活,遇到危险难以操控。还有一些市民在骑行哈啰共享单车时,车筐违规乘人,导致原本就不大的车筐扭曲变形。人坐在车筐上,没有任何扶手,人在车筐内处悬空状态,车筐支架很容易支撑不住,发生突然坠落。

同时,在市区一些路段,有的市民在骑行时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十字路口不按灯停车,不走斑马线,抢红绿灯骑行;也有的市民在骑行时车速过快,在机动车车道行驶;还有的市民在骑行后不规范停车,将车辆随意扔弃在马路边。

为了规范市民骑行,哈市交警加大了执法力量。5月22日,交警哈西大队警力在学府路与延兴路交口开展执勤工作时,一名骑行共享单车的女子为了较快通过路口,不仅没有下车推行,反而在道路中间的车流中快速穿梭,导致沿线车辆不断躲闪。女子随即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哈市今年违规骑行的第一张罚单!

哈市交警发布安全骑行操作规范

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借道行驶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分道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驾驶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转弯伸手示意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