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阳日报

连日来

咸阳市高度重视,迅速反应

深刻吸取

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

迅速对全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

开展排查整治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按照“摸清底数,查清隐患,科学处置”3个步骤,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紧扣“五区四边”等重点区域,紧盯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等4类重点房屋,以及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未经规范设计的砖混结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以最快速度全面掌握我市自建房结构、设施、消防、经营、环境、安全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到人、签字画押,确保不落一栋、不漏一户。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742237栋自建房

其中:市县建成区62716栋,镇村679521栋改扩建3496栋,用作经营25446栋,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2955栋。

咸阳市坚持立查立改,实施分类整治,按照“全链条监管、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整治”的要求,借鉴全省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结合咸阳市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严格落实“四清一责任”清单,即做到:

  • “排查清”,对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

  • “底数清”,对全市城乡所有自建房,按行业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 “鉴定清”,对城乡自建房安全质量进行鉴定,填写鉴定表;

  • “整治清”,按照鉴定结果,制定城乡自建房整治计划,实行销号管理、限期整改;

  • “一责任”,通过“四清”,形成城乡自建房全过程责任闭环管理,由下至上,按照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逐级签字背书。

目前,对初判存在隐患逐步进行拆除的1386栋,加固维修的390栋,实施停用等措施的1179栋,确保做到危房不住人、危房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