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南县局采取四项措施制定完善化妆品经营清单,创新化妆品经营监管手段,全力推进化妆品经营清单化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清单:对全县化妆品经营者及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实施清单管理,理清监管对象底数;各所运用“基层一体化平台”,按照“谁监管、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录入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
二是确定化妆品经营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名单:在建立完善化妆品经营企业档案的基础上, 根据行政处罚行为记分、信用记分等内容,确定辖区内24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
三是推行化妆品经营监管信息公示制度,定制妆品经营监管信息公示牌500个,将化妆品经营企业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信用等级、化妆品索证索赔进货查验经营管理制度、 “化妆品经营十不准”、 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承诺书、监管机构、网格化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化妆品监管”APP 二维码统一上墙公示。
四是实行监管与稽查联动执法,结合市局监督性抽检,及时发现化妆品经营企业异常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6起,行政罚没款8.6万元。(庄爱玲 闫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