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9月我市开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历时3年,如期形成全市156870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经扬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的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9055.16公顷(585827.40亩)。其中,水田35091.26公顷(526368.90亩),占89.85%;水浇地1458.45公顷(21876.75亩),占3.73%;旱地2505.45公顷(37581.75亩),占6.42%。
(二)园地1741.47公顷(26122.05亩)。其中,果园614.00公顷(9210.00亩),占35.26%;茶园925.74公顷(13886.10亩),占53.16%;其他园地201.73公顷(3025.95亩),占11.58%。
(三)林地10541.59公顷(158123.85亩)。其中,乔木林地2446.97公顷(36704.55亩),占23.21%;竹林地45.45公顷(681.75亩),占0.43%;灌木林地10.71公顷(160.65亩),占0.10%;其他林地8038.46公顷(120576.90亩),占76.26%。
(四)草地942.04公顷(14130.60亩)。其中,其他草地942.04公顷(14130.60亩),占100.00%。
(五)湿地65.72公顷(985.8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65.72公顷(985.80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275.39公顷(289130.85亩)。其中,城市3674.48公顷(55117.20亩),占19.06%;建制镇3730.98公顷(55964.70亩),占19.36%;村庄11518.15公顷(172772.25亩),占59.76%;采矿用地129.70公顷(1945.50亩),占0.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2.08公顷(3331.20亩),占1.15%。
(七)交通运输用地4032.96公顷(60494.40亩)。其中,铁路用地117.90公顷(1768.50亩),占2.92%;公路用地2097.34公顷(31460.10亩),占52.01%;农村道路1756.03公顷(26340.45亩),占43.54%;港口码头用地20.72公顷(310.80亩),占0.51%;管道运输用地40.97公顷(614.55亩),占1.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409.61公顷(216144.15亩)。其中,河流水面2984.74公顷(44771.10亩),占20.71%;水库水面1395.80公顷(20937.00亩),占9.69%;坑塘水面7331.85公顷(109977.75亩),占50.88%;沟渠2019.14公顷(30287.10亩),占14.01%;水工建筑用地678.08公顷(10171.20亩),占4.7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要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要以“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因地制宜,加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园区(镇)、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推动调查成果在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仪征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
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仪征市统计局
来源:仪征发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