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就实现了“人才资格互认”,打破了人才流动壁垒。这样的政策,即将在沈阳市落地。
沈阳市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对经其他省会以上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沈阳市相应层次人才。
除了打破人才流动壁垒,沈阳市在“兴沈英才计划”中还实现了“不拘一格降人才”,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兴沈英才计划”中指出,要坚决破除“四唯“现象,职称、学历、头街、获奖情况等不作为科技评价、科研项目绩效评估和人才计划评审的主要依据。
在人才评价中,坚持分类评价。基础研究人才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导向,以创新价值、经济贡献评价为主。同时,改革评价方式,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重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
建立完善人才自主认定体制机制,向用人主体授权。沈阳市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可按照人才认定标准,自主认定各类人才;人才认定工作向企业大力倾斜,让企业唱主角,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可以进行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试行高层次人才评价举荐制度,对符合沈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由两名及以上A、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直接进行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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