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文/姜翠)5月31日,法拉电子披露公告称,深圳法院于5月30日裁定驳回原告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关于发明专利侵权的起诉。

据了解,2021年11月15日,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认为法拉电子生产销售的“C36干式直流滤波电容器”涉及侵权,已向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拉电子停止该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并赔偿经济损失费和维权费共计人民币3550万元。

2021年11月30日,法拉电子对原告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专利权权(专利号:200380101061.7)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并予以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于今年05月05日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5640号),宣告200380101061.7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并表示,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资料显示,法拉电子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薄膜电容器、金属化镀膜、变压器。

(校对/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