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日讯在6月5日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影响,推进山东省生态文明建设。今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了2018年以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018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5317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450件,刑事案件3978件,民事案件48681件,行政案件12208件,环境资源案件数量自2021年起首次出现下降。在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还发布了环境资源案件中的几个案例,其中就包括邵某诉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2018年,邵某购买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入住后发现该房屋下方是水泵房,每天24小时不断振动并发出噪音,影响生活。邵某为此提起诉讼,请求消除噪声污染,赔偿经济损失。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对涉案水泵采取整改措施,60日内消除噪声污染,停止侵害;支付邵某在外租房产生的房租损失7903元。

对于住宅环境噪声排放国家尚无明确标准,但对住宅房屋噪声标准的要求应严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居民楼内设备噪音确实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从依法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可以参照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判令侵权人停止损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闪电新闻记者 马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