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四会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经四会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市最高质量奖项,用以表彰和奖励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四府规〔2020〕3号),我市决定开展2022年度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为做好本次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不向企业收费、不搞终身制。

(二)评审事项按照《四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三)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和《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细则》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四会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工程质量类申报企业不受在四会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条件限定。

(二)符合国家、省和肇庆市产业、环境、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致力推广及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四)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处于领先地位,近1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最近1年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

(五)企业或营利性组织经济效益好,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非营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主管部门或市行业协会推荐。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1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境、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三、申报时间、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7月14日。

(二)受理部门:四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发展股)。

四、申报要求

(一)质量奖申报材料请自行从四会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下载(http://www.sihui.gov.cn/),各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制作《四会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版一份),按时提交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二)企业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同意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四会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