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楼街道

关于严禁占用公路打场晒粮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309国道、南环路、胶王路、宝通街、牡丹路、凤梨路、黄大路等道路(包括非机动车道)等进行打场晒粮等进行打场晒粮、碾压秸秆、摆放石块、木棒等障碍物;严禁在公路两侧堆放秸秆、倾倒垃圾杂物、挖沟引水等影响公路畅通和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

二、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在道路上打场晒粮的危害性,从根本上杜绝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等违法占道行为。

三、保障道路畅通、维护公共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擅自利用公路进行打场晒粮、堆放秸秆、摆放石块、木棒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经劝阻未清理的将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如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黄楼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日